催生(augmentation)學理上為,在待產中子宮已有收縮但是頻率及強度仍然不夠,為讓子宮能做最有效的收縮頻率及強度,減少待產的時間及媽媽不適,於是在媽媽及胎兒穩定的情況下,加入子宮頸鬆軟藥物,或加上催生的藥物(oxytocin)來幫助產程的進行,減少產程遲滯的發生。


而引產(induction)之意義為,當懷孕週數已超過預產期(大於40週且小於42週),此時子宮無自發性的收縮,臨床上婦產科醫師在精確懷孕週數後,一般不建議一直等到超過42週,因為過了42週羊水產生減少、胎盤功能減退、及容易有胎便產生,所以在過了40週後,在沒有自發性子宮收縮之產兆前提下,會安排入產房待產室接受引產的過程,之後如上催生所述,會依醫師的專業判斷,加入如PGE1,2讓子宮頸鬆軟,同時加入oxytocin讓子宮產生規律有效的收縮,讓小孩順利陰道生產。


雖然催生及引產有不同的定義,但是實際上,常混為一談,上了年紀的婆婆常說「過了預產期還沒有動靜,趕快到醫院催生」,但是應為引產才對。不管引或催,終究是希望早一點讓寶貝孫子順利生產下來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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